◇◆ 政策法规 ◆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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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管理制度

    1后勤处要有专人负责,设置资产登记册,责任到人,所有资产都要登记入账外借、变卖、损耗、报废的财物,要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。

   2教职工因工作调动时,必须经各单位资产管理员清点其所借公物并履行相关手续后,方可到人事处办理调动手续。

   3教室、寝室如发生变动时,由班主任双方及后勤主管人员清点其资产保管情况,区分责任。

   4对学校资产不注意保管,或使用不当,使之受损失的,经学校研究,视其情况,责令责任人负责赔偿。

   5每个教职员工,都要关心学校,爱护学校的财物乃至学校的一草一木,模范地遵守“资产管理制度”,爱校如家。

       6、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,对减少的资产进行查找,损坏的资产进行维修。





 
 起草: 审批:王国平   时间: 2006-11-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