◇◆ 动态公告 ◆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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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 知

各单位:
   为满足迎评工作的需要,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,请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于3月8日之前来我处领取资产标牌,并于2007年3月23日前,完成本单位的资产标牌的填写和粘贴工作(具体要求随附)。我处将于2007年3月26日起,对各单位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,检查结果纳入迎评工作的总结和评比。
   请各单位予以配合和支持!
   特此通知!

后勤管理处
2007年3月2日


资产标牌粘贴要求

  一、标牌的粘贴范围
  1、资产单价≥800元
  2、材质较硬
  3、非户外设备
  4、尺寸过小的除外(如U盘、小型照相机、温度计等)
  二、标牌粘贴位置要求
  根据既便于观察和检查,又整齐划一、不易损坏的原则,并按以下顺序,选择粘贴位置。
  1、能够正面粘贴的,首先选取正面右上角处粘贴。
  2、正面不便于粘贴的,可选择在设备顶部粘贴,顶面上粘贴的位置是前端左角位置。
  3、正面和顶部都不便于粘贴的,可选择在侧部(按先右、后左顺序)粘贴。侧部粘贴位置是前部前上角。 
  4、上述位置均不便于粘贴的,可粘贴在背面(按先右后左顺序)粘贴在上角处。
  5、如为成套设备(组成设备在2件以上),粘贴首选主设备,粘贴的位置同上。
  三、每处标牌的具体粘贴位置
  标牌距离资产边界应留有一定的距离,一般以1厘米左右为宜。
  四、标牌的粘贴程序
  1、对照资产账上的资产信息填写标牌,核对标牌信息(编号、名称、购置日期等)无误。
  2、将标签一端撕下,粘贴在资产规定的位置。
  3、抹平标签,不能有边、角翘起现象。
  五、标牌的领取
  1、新登记资产在办理完登记入库手续后领取并即刻粘贴。
  2、粘贴的标签有所脱落以至不能使用时,可到我处申请领取。
  另注:为防止填写后字迹被擦去,请用圆珠笔填写标牌
 

 
 起草: 审批:王国平   时间: 2006-11-22